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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媒合專區

一、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媒合策略說明

因應我國土地資源日益緊張與環境永續發展需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動「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媒合策略」,以解決部分污染土地長期無法活化及再利用之困境。現階段多數污染場址因污染行為人不明或未履行整治義務,導致土地關係人即使擁有土地,卻苦無資金、技術與行政資源,無力推動整治或開發,土地長期閒置而無法發揮效益。

「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媒合策略」依四階段方式推動,逐步引導土地關係人與民間業者建立合作機制。前期將針對土地關係人進行意願調查,掌握其對污染整治與再利用的初步構想與合作態度。後續將辦理說明會,協助土地關係人了解相關法規責任、制度設計與合作模式,並確認場址資訊之公開程度。經確認具合作意願之場址後,將於官方平台公開場址資料,供第三方開發/利用業者參考並提出合作提案。最終則透過媒合會議安排業者與土地關係人現場對接,深入交流開發構想、整治規劃及合作條件,建立具體合作組合,促進污染改善與土地再生之實質進展。

透過政府政策引導、民間資源投入與土地關係人參與之三方合作,期望打破污染場址長期停滯困局,建立污染土地活化與再利用之正向循環,有效促進土地整治與再利用,兼顧開發潛力、環境永續與社會公益之多元目標。

二、媒合策略執行程序

媒合策略規劃以四階段作業辦理:

  • (一)場址盤點與土地關係人意願調查
  • (二)辦理北中南3場次污染土地關係人說明會
  • (三)公布場址資訊供第三方開發/利用業者提案報名
  • (四)辦理媒合會議,逐步建構合作意向,促成污染改善暨再利用計畫提出

 

媒合策略規劃以四階段作業辦理
圖1-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媒合策略

 

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合作關係,包含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地方環保局與污染土地關係人、第三方開發/利用業者間關係
圖2-污染場址活化再利用合作關係

 

三、相關法規與作業手冊

四、媒合對象清單

污染場址待媒合清單(預計8月公布)

五、土地關係人媒合政策說明會議

為使土地關係人及地方環保機關更進一步了解本署推行之污染場址活化及再利用策略,將於7/21~7/23舉辦3場次媒合政策說明會,以下為各場次說明會資訊,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ZcB1MuQ8EfZEB4W6A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ZcB1MuQ8EfZEB4W6A QRCODE

 

(一)北部場次

時間:114年7月21日 早上10:30

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 - 205 瑞特廳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

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enz-ucpk-spf

(二)中部場次

時間:114年7月23日 早上10:30

地點:集思新烏日會議中心 – 402 史蒂文生廳

(臺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4樓)

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vdp-vdcc-kcd

(三)南部場次

時間:114年7月22日 早上10:30

地點:高雄車站No.1 新創館 601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255號6樓)

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yzv-oije-fzj

六、媒合會議

預計8月公布

更新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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