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水辭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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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說明及出處 | 組別 | 辭典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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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畫 | ||||
不確定性分析 | Uncertainty Analysis |
討論評估結果不確定性與變異性的方法。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健康風險評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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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法規名詞 |
化學物質 | Chemical Substances |
指附表一「應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之物質徵收種類與收費費率表」應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物質經由化學反應生產者。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br>
土基會雙語辭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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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其他 |
化學風化作用 | Chemical Weathering |
即分解作用(decomposition),岩石受此作用不僅結構破壞散開也會改變化學成分與礦物種類,部分的礦物成分經化學風化作用而產生新的礦物組成。所以化學風化包括兩種現象,原來的礦物質消失變成較簡單的化合物,另一則為原生礦物分解而使次生物質形成。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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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化學動力作用 | Chemodynamics |
土壤污染物在環境中之分解、移動及其最後的歸處,必須經由長時間且在自然生態系之大環境中進行,整個過程稱為「化學動力作用」。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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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孔量 | Pore Volume |
土壤是個三相體,另外氣體與液體存在於土壤孔隙中,是土壤中未被土粒所佔的孔隙空間。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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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孔隙水 | Pore Water |
土壤、透水岩石、沉積物及沖積沉澱物中間隙內的水。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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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孔隙率、多孔性 | Porosity |
具有孔隙或間隙的性質。又解釋為岩石或土壤孔隙體積與其總體積比,常以百分率表示。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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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比出水率 | Specific Yield |
當土壤或地層中的孔隙達飽和狀態後,水分因受重力作用而排出,其排出水分的體積與總體積的百分比稱之。 [ 出處: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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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地下水 |
毛細管水 | Capillary Water |
又稱微管水,指土壤細孔隙中的水,緊接於吸濕水外側,承受地心引力,水膜較吸濕水厚重,其內側靠近吸濕水的一小部份因承受引力很大無法移動,與吸濕水同樣不能被植物吸收利用,屬於無效水,此部份之無效水又稱為內毛管水,而內毛管水外側的水膜則承受引力較小,可以移動而供植物吸收,稱為外毛管水,又稱為有效水。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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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水 | Water |
H2O,氫和氧最普遍的化合物,在自然界中以固態、液態和氣態存在,空氣中含有水蒸氣,土壤和岩石層中有時也積存大量的水。水為無色、無臭、無味,對大多數動物和植物的生命是極為重要,而且是極好的溶劑,溶點0℃,沸點100℃,天然水中有極少量的重水。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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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其他 |
水分當量 | Moisture Equivalent |
飽和的濕土壤以相當1000倍地心引力的離心力下,能保持的水分含量。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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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水源 | Water Source |
指存在於河、川、湖、海、潭、庫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的地面水及地下水。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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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其他 |
水資源 | Water Resources |
1.各種不同形式的水,包括有地下水、地面水、雨、雪、冰、雲等。 2.可以經濟開發利用的地表水及地下水。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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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其他 |
水質 | Water Quality |
水的品質,或指有關適用於某特定目的的水之化學、物理及生物特性,依照此特性可針對使用目的的特性和需求,來決定某種水是否適合使用。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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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其他 |
污染物 | Pollutant |
指任何能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外來物質、生物或能量。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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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污染物 |
耕犁法 | Soil Mixing Method |
將土壤表面污染物質濃度高的部分與下層污染物濃度稀薄的土壤予以深耕反轉,稀釋耕土中的濃度。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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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五畫 | ||||
加強型好氧生物整治 | Enhanced Aerobic Bioremediation |
係加速污染場址中現地微生物(indigenous microorganisms)之生長,強化生物分解作用,能夠有效處理溶解於地下水中的有機類物質。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油品類污染整治作業參考指引_113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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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生物處理法 | Bioremediation |
是一種以自然程序來清除環境中有害化學物質的方法,利用微生物移除關切污染物。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比水重非水相液體污染整治作業參考指引_113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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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生物通氣法 | Bioventing |
生物通氣法(Bioventing)是一種常用的現地(in-situ)的處理技術,其主體設備仍為土壤氣體抽除設備,藉以抽除土壤層中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但其中比較特別的是多加了一個整治程序單元,於土壤層中添加了營養鹽(Nutrient)的成份,其目的係為增加土壤的生物分解作用,以加速土壤層中污染物質降解速率,使得部分分子量較大、揮發性較低,或是吸附於土壤顆粒微細間隙、吸附引力較強、不易抽離的污染物,可以藉由生物降解作用,將污染物水解或分解成小分子中間產物,而得以再繼續藉由抽氣引力,離開土壤微細間隙,或是較容易抽離土壤層。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油品類污染整治作業參考指引_113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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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生物復育 | Bioremediation |
是利用微生物來分解污染物的一種處理方法。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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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田間容水量 | Field Capacity |
土壤中粗大孔隙內的重力水完全排出,只在細小孔隙內充滿水的水分含量,亦即給土壤過剩的水然後放置其自然排水,直到水不再排出時的土壤含水量。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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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危害鑑定 | Hazard Evaluation |
蒐集污染場址資訊與污染物檢測資料,確認污染場址關切污染物種類及其濃度,鑑定致癌毒性及非致癌毒性、可能影響關切污染物傳輸途徑及可能受到該關切污染物危害之受體,並建立污染場址概念模型。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健康風險評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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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法規名詞 |
六畫 | ||||
地下水 | Groundwater |
指流動或停滯於地面以下之水。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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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地下水 |
地下水污染 | Groundwater Pollution |
指地下水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變更品質,有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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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地下水 |
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 Groundwater Pollution Monitoring Standards |
指基於地下水污染預防目的,所訂定須進行地下水污染監測之污染物濃度。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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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地下水法規名詞 |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 Groundwater Pollution Control Standards |
指為防止地下水污染惡化,所訂定之地下水污染管制限度。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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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地下水法規名詞 |
地下水污染整治目標 | Groundwater Pollution Remediation als |
指基於地下水污染整治目的,所訂定之污染物限度。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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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地下水法規名詞 |
地下水位 | Water Table |
地下水位是指地下水在土壤或岩石中的自由水面位置,會因降雨、季節變化、抽水量等因素而有所波動,是研究地下水資源及其動態變化的重要指標。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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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地下水 |
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 | Delineated Groundwater Pollution Use Restriction Zone |
各級主管機關進行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查證時,如場址地下水污染濃度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但污染來源不明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告劃定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及限制事項。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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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地下水 |
地下水抽出處理 | Pump and Treat |
抽出處理法(pump & treat),包括了兩個主要程序,即將污染之地下水抽出至地表,以及處理這些被抽出之污染地下水,主要能夠發揮下列兩種功能,一為利用抽水作用,降低地下水位,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向外擴散,或是隨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流去;其次為將抽出之地下水在現場即時加以處理。至於處理方式,則可視污染物性質,設置合適的處理單元。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油品類污染整治作業參考指引_113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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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地下水流 | Groundwater-Flow |
地下水流是指地下水在土壤或岩石中的運動過程,地下水流動通常是由重力和壓力差驅動的,水從水位較高的區域流向水位較低的區域。地下水流的速度和方向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土壤或岩石的孔隙度和滲透性、地下水的水力梯度、以及地下水補給區的位置。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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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組 | 地下水 |
地殼 | Crust |
地球之最外層岩層,主要由玄武岩及花崗岩所組成。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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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地層 | Stratum |
上下由地層面所區隔的岩層。 [ 出處:環境保護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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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成土作用 | Soil Formation |
又稱為土壤的發育(soil development),此部份的作用以生物化學之風化作用為主。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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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土壤 |
有機質土 | Organic Soils |
以有機質為主的所組成的土壤。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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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土壤 |
有機黏土 | Organoclay |
以有機陽離子取代金屬離子的黏土,稱為改良黏土(modified caly),或稱有機黏土。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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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土壤 |
污染土地關係人 | Interested Party of the Polluted Land |
指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污染整治場址時,非屬於污染行為人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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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法規名詞 |
污染土壤多元化再利用 | Diverse Reutilization of Contaminated Soil |
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 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透過污染土壤多元化再利用方式,以達成「零廢棄」目標 及走向「循環經濟」時代。 [ 出處:土壤離場多元化處理管理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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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整治技術 |
污染行為人 | Polluter |
指因有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人: 1. 洩漏或棄置污染物。 2. 非法排放或灌注污染物。 3. 仲介或容許洩漏、棄置、非法排放或灌注污染物。 4. 未依法令規定清理污染物。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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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法規名詞 |
污染控制計畫 | Pollution Control Plan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針對污染控制場址,命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完成場址污染調查後,擬定之污染改善計畫書。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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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土壤地下水法規名詞 |
污染控制場址 | Pollution Control Site |
指造成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之場址,其污染物非自然環境存在經沖刷、流布、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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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土壤地下水法規名詞 |
污染源 | Source Area |
指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介入之來源,致變更品質,有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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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污染物 |
污染管制區 | Pollution Control Area |
指視污染控制場址或污染整治場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或情況所劃定之區域。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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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土壤地下水法規名詞 |
污染範圍調查 | Contamination Extent Investigation |
指調查污染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分布狀況。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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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法規名詞 |
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 | Pollution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Plan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於三個月內,針對整治場址範圍,研提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評估相關作業之計畫書。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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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土壤地下水法規名詞 |
污染整治計畫 | Pollution Remediation Plan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針對污染整治場址,命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依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執行結果,擬定之污染改善計畫書。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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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土壤地下水法規名詞 |
污染整治場址 | Pollution Remediation Site |
指污染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而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公告者。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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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組 | 土壤地下水法規名詞 |
灰黏化作用 | Gleization |
在雨量豐富,地勢較低或經常淹水地區則進行灰黏化作用而生成藍灰色土壤。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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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土壤 |
灰壤化作用 | Podzolization |
在雨量豐富、排水良好地形、母質為透水性良好、溫度不高且表面為森林的地方,均會進行灰壤化作用產生灰色土壤。 [ 出處:土壤環境污染與農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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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土壤 |
自然解方 | Natural Based Solution |
是「採取行動保護(protect)、養護(conserve)、恢復(restore)、可持續利用和管理自然或經改造的陸地、淡水、沿海和海洋生態系統,以有效和適應性地應對社會、經濟和環境挑戰,同時對人類福祉、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復原力(resilience)和生物多樣性產生惠益」。 [ 出處:聯合國環境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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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其他 |
監測式自然衰減 | Monitored Natural Attenuation, MNA |
在無人為作用的干預下,因現地自然發生的物理、化學及生物作用,包含生物降解(Biodegradation)、擴散(Diffusion)、稀釋(Dilution)、吸附(Sorption)、揮發(Volatilization)、放射性衰減,以及化學性或生物性穩定(Stabilization)等,而使得土壤或地下水中污染物的質量、毒性、移動性、體積或濃度,降低到足以保護人體健康和自然環境的水準。 [ 出處:應用監測式自然衰減法之可行性評估準則、設計及成效評估參考指引_113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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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雙(多)相抽除法 | Multi-Phase Extraction |
主要於污染區土壤上方,挖設一個回收整治井,井中設置泵,由泵抽離、移除土壤及地下水中以不同型態存在的污染物質,其中包括液態之地下水自由相(free product)、溶解相,以及不飽和土壤層中以氣相存在之揮發性有機物等物質,屬於油、水、氣可同時抽除處理之整治技術。抽除之各種型態之污染物,經處理之後排放或廢棄、回收。 [ 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油品類污染整治作業參考指引_113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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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組 | 整治技術 |
更新日期:2024-07-03